自愿性认证是发展趋势
张亚晨认为,如果产品生产者不明示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同行都在采用这些标准的话,就可能遭致市场的质疑和同行的挤兑。而如果产品生产者选择明示自己的企业标准,即使标准水平不低,要想获得市场的信任也要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宣传,因此自愿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企业声称推荐性标准就可以不执行是对自己产品的不自信,并想逃避责任的表现。”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表示,在国外,在市场化条件下,只有法律法规才会要求强制执行,产品的性能指标均属于自愿性认证范畴,产品认证标识的数量及认证的权威性代表着企业的实力及其对于消费者的承诺。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相应的认证判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水平,并进行选购。
据了解,目前进入我国市场的国际知名品牌中,某款净水器粘贴的产品性能认证标识多达 8个,某款空气净化器的也有5个。鲁建国介绍说,这些认证标准都是国外第三方检测机构自己制定的,不同的认证,有些检测的指标完全是重复的,但是一些知名企业为获得更加广泛和更高的市场认可度,仍然会逐一对产品进行自愿性认证。而我国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必须通过经销商要求的自愿性认证才能走出国门。
鲁建国指出,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消费者的选择将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大多数消费者都愿意付出更多的成本去购买质量过硬、性能优良的产品,那么必然会有更多的企业愿意自觉采取更高的标准去生产产品,并且通过更加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来证明自己产品具备的卓越性能。而产品一旦出现不符合认证条件的质量问题,消费者不仅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索赔,还可以向对产品进行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索赔,因为其也负有认证后监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