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标准常被忽视
也难怪人们对于强制性标准缺乏如此忧虑,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推荐性标准由于约束力不强,常常被企业忽略。近年来,各种家电标准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先后出台的家电标准比过去30年的总和还要多,比如空调安装质量检验规范、鲜风空调标准、保鲜冰箱标准、成套家电标准、洗干一体机标准、洗衣机烘干检测标准等。不可否认,这些标准对引导行业良性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但记者调查发现,对于这些推荐性标准,一些企业却采取了漠视的态度。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对13个品牌的25个型号足浴器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发现,性能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只有2个型号(其中1个型号还存在安全指标不符合的情况),符合率为8%。24种产品在防干烧等性能方面未达到国家推荐性标准。从检测结果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足浴器企业并没有依据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据了解,目前,足浴器产品未列入国家强制性3C产品认证(CCC)目录范围,也不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国内目前对该类产品安全认证的只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的CQC自愿性认证,不过获得该证书的企业并不多。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相关部门应考虑将足浴器产品加入3C产品认证目录,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此类产品的监管力度。
不仅如此,推荐性标准还会成为企业应对人们对产品性能质量提出质疑时的托词。如2011年6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市场上抽取了20款微波炉产品,并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后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检验结果公告,指出根据GB24849-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抽检的20个样品中有5个不符合加热均匀性标准。但随后,净水器代理几家企业回应称:加热均匀性标准属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部分媒体将上述微波炉产品称为不合格产品是对中消协公布的公告理解有误。